Hear Me Out: Messages from a Humble Monk 《貧僧有話要說》
Chapter 26: My Gratitude and Grudges, Passions and Animosities 【二十六說】我的恩怨情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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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二十六說】我的恩怨情仇當寫這一篇「貧僧有話要說」的時候,題目〈我的恩怨情仇〉,就覺得與我不能相應。在這個世間上,恩怨是有,情仇可說沒有。在佛門裡面,從我年輕成長,人家給我恩惠,我也知恩報德,但不能說完全沒有一點怨懟,我也曾經對某一些人事不滿。
至於情事,青年的時候,一些老太太們要我做她們的乾兒子,我自己的母親都能捨,為什麼我還要做你的兒子呢?甚至也有人鼓勵我還俗,做他們的女婿,自知自己沒有什麼專長、學識,再說,信仰是我從小就培養的,我不能走錯了路。
所以,感情在人間,有老年的、中年的、青年的,所謂兒女情長、菩薩有情,不能說完全沒有;但是貧僧出家七十七年來,從來沒有離群獨居,都是過著團體生活,也就從未去想個人的問題,大部分都在公眾裡活動,奉公守法。
不過,我也還沒有做到太上皇前聖潔的階段,我也是人間的凡夫,七情六欲人皆有之,只是佛法告訴我們很多對治的方法。感恩佛陀,讓我們在佛法裡面成長,應該沒有走錯了路。
至於仇恨,我沒有和人家有很大的仇恨,也沒有跟人有報復的念頭,這大概也由於我從小不太計較的性格。經典說:「比丘無隔宿之仇」,有這樣的信念,因此敢說,別人有沒有視我為仇敵,我不知道,但我從未把別人看成仇敵。所以,就藉此表達一些對恩怨情事的看法吧!
貧僧近年來和青年人講話,很注重二個問題:一個是「往好處想」,一個是要能「給人接受」,自己要做自己的貴人。
因為現在的人想法很奇怪,凡是一切事情,他都不往好處想,歡喜往壞處想。例如:記仇不記恩、記壞不記好、記債不記借、記我不記人。一個不替人設想的人,又怎麼能和芸芸眾生去相處呢?
說到「給人接受」,青年人總想他找不到職業,沒有人重用他。可是,你會想到要人家接受你,你需要有什麼條件嗎?要能讓人接受,你必須要有禮貌,你要懂得談吐,你要能負責任,你要勤勞,你要忠誠、守法。儒家的忠、孝、仁、義;佛教的慈、悲、喜、捨,你一點都不具備,又怎麼能讓人接受呢?貧僧非常提倡報恩的人生,在我認為,報恩是富有,望人家給予是貧窮。所以,我也經常說,佛陀講布施,是叫我們布施給人,並不是叫人家布施給我。
說起佛教講的上報「四重恩」:父母恩、眾生恩、國家恩、三寶恩。其實這當中,比父母恩更重要的,還有一些另類的人物哦!
徒眾依嚴法師在養母年老的時候,盡心哺育,百般孝順;但生母離他住持的寺院不遠,有時候我叫他回去探望生母,他跟我說:「我對於養母有感恩之情;對於生母,她生下我之後,就把我送給別人了。因為沒有感情,所以不感覺需要對她有孝養的義務。」可見,生母、養母,其實都有恩情,只是恩情的大小還是有分別。
貧僧感覺到最大的恩人就是外祖母,她有許多的兒孫,犯不著對一個外孫有那麼多的關懷,但我幼年是在外祖母的呵護下,慢慢成長的。她經常帶我外出,參加一些佛堂的集會;早晨,她把園田裡生長的青菜、蘿蔔拿到市場賣了以後,帶回來熱騰騰的燒餅、油條,就叫我起床用早餐。所以,我的童年很少在李家和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生活,反而和我的外祖母相依為命的時間比較長。
出家以後,經常午夜夢迴最懷念的人,應該就是外祖母了。外祖母劉王氏,連名字都沒有,雖不識字,但會背誦《阿彌陀經》和《金剛經》。她從小茹素,十八歲嫁給我的外公劉文藻,相夫教子,克勤克儉,持家立業,為劉家建了四合院的瓦房,也買了一些土地田園。她為人溫和,性好慈悲,可以說她的身教影響我最多。
在台灣數十年,不能回去大陸,心中所掛念的當然是母親和家人,但更擔憂的是,外祖母年老了不知如何生活。及至我一九八九年回鄉探親,才知道她已往生多年了。大恩無從報答,回到美國,即刻籌措了兩千美元,交給三弟國民為外祖母建一座小型塔墓紀念。
多年後,等到我第二次回鄉,他沒有遵照我的託付為外祖母建一個寶塔,反而建一個紀念堂,把他的妻子李夏秀華牌位供在中間,外祖母只是一個小牌位立在旁邊。我一看,當時忍不住回頭,立刻拂袖而去。至今對於三弟國民的這種行為,耿耿於懷,不能諒解,這也是貧僧的恩怨分明吧!
對於貧僧參學的母院棲霞律學院,兩岸開放後,我為棲霞山他們捐建十一間樓、月牙池、明鏡湖,甚至山門。這些都經過我的老師雪煩和尚、圓湛法師之手,也不知道他們對於我這許多想回報的恩惠,有報答了沒?
為了報答師父志開上人的恩情,我回到宜興復興祖庭大覺寺,承蒙海內外信徒供養甚巨,也不知道多少,應該有上億的人民幣了。不過,金錢、物質並不能表達報答別人的恩惠,最主要的,是在心靈的深處要感受到,再多的金錢,也不能報答別人如山之高,如海之深的大恩啊。
佛教講「緣起法」,我們吃飯,要農夫種田;我們穿衣,要工人織布;我們的日用,需要商人供給。可以說,我能生存在天地之間,都是士農工商所有大眾施予我的恩惠,不然,我個人又怎麼能獨自存在呢?
一九八九年回鄉探親後,對於四、五十年前打我、罵我的老師,有的雖然高齡七、八十歲了,為了感謝他們的教導之恩,如:雪煩院長、圓湛、合塵、惠庄、介如、本滄等老師,甚至同學智勇、現華、出塵等,我都多次請他們出國旅行。有的暢遊香港,有的遠去美國,甚至歐洲,讓他們觀看世界之大,也讓我報答他們當初的教育大恩。
當然,對我有恩的人不止於此,像妙果長老、智道法師,以及台灣不只萬千的信者,滋養我的法身慧命,讓我有緣分在世界上弘法利生。我對大陸、台灣,甚至世界各地有緣人的這許多恩情,不知如何報答,所以希望全世界的徒眾,為我在他們住持的別分院設立「滴水坊」,供給一飯一麵的簡食,讓貧僧也能可以感受到「滴水之恩,湧泉以報」的意義。
施恩惠給我的人,當然不一定是在金錢物質上的給予,像棲霞律學院的那許多老師給我的打罵,我都認為他們是慈悲的心腸、霹靂手段的教法,都值得我感念。
後來有一些人,對我索求不遂,或者我實在無力應付而懷恨記仇的人,也不能說為數沒有。像我有一個侄子,一九八九年我回鄉探親後,一再表示想要到美國去,我都想要滿青年的願望。好不容易讓他去了,又要求我幫他付學費。完成學業了,又要我幫他買房、找職業,但是他生性懶惰,幾次實在無法滿其所求。後來他跟我說,你創建的西來寺二十年,我可以二天就讓它毀壞。
外人好或不好,或者基於嫉妒,或基於思想不同,這倒也罷了,對於家人親友這種無理的索求,我一介貧僧,所有的一切都是佛教的、十方的,叫我對家族做什麼,個人哪有什麼能力?我不能拿三寶佛門的錢來幫助他們啊。這種對我的仇恨、謾罵,我也只有覺得,愈親的人都是冤家債主吧!
所以,多少年來,也有人對我批評,甚至辱罵,種種的吹毛求疵,我仍然是感念於心。我真實的沒有一點恨意,只想到,我不知如何能補報他的不足,讓我們之間沒有對立,只有情誼,沒有怨恨,只有尊重。現在,像這許多的怨憎會苦,我也不會太把它放在心上,要造謠生事、要批評毀謗的,只要能消除你的怨恨,也算貧僧對他們的一點貢獻吧!
以上這些恩怨都還容易敘述,對於人間的情愛實在就不是能講得清楚了。
貧僧也是人,雖然出家,對於愛恨也還是非常的有體會。記得我在做國民小學校長的時候,就有一位老太太,千方百計的要我做她的乾兒子(義子),但是我絕對不能。我能可以割愛辭親,遠離我的俗家父母,我怎麼能在為僧之後,又認別人做父母呢?若要,就如經中所說,「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子是我母」,我需要天下的父母,不需要一個關心我、愛我、做他兒子的父母。雖承蒙他們對我種種的關懷厚愛,也只有辜負他們的盛情了。
還有一對姓潘的夫婦,也是千方百計的希望我還俗,做他們的女婿,這個可以說更加的辦不到了。我是多少的犧牲奮鬥,才有機會出家,才有機會在這裡擔任校長。雖然只是小學校長,我又怎麼能可以捨棄佛教的恩情重義?
初到台灣,擔任《人生》雜誌的編輯,因為台灣那時候還是文化的沙漠,佛教能有一份雜誌讓人閱讀,很容易引起社會的注意,因此有一位工廠的女性員工,邀請我到他們的地方去說法。我那個時候也覺得弘法重要,因此就承認她前往。
我剛剛才在立信會計學校講過以後,我以為他們也是有一個講堂,供給我講說。哪裡知道,我去的時候,他們在一個十公尺長條型的房間裡,旁邊是通鋪,應該是女生的宿舍。他們把通鋪整理得非常清潔,讓我在那裡講說,參與的全部都是二十多歲的女性。
我當時一看,心想,地藏菩薩為了度眾生,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?但貧僧不但是凡夫,也是凡身,在這樣女性的場合裡傳教說道,實在不相宜。所以我簡單的講說後,連姓名也沒有再問,從此就沒有再來往了。是我無情呢?還是我應該對人間留有一些情義呢?
後來也有不少次,都是精神失常的中年女性給予我一些困擾。
例如,有一天下午在佛光山東禪樓前,忽然有一個六十多歲的女人,帶來兩位身高不比我矮的男士,叫他們走到我前面,跟他們說:「這是你們的爸爸,趕快磕頭。」那兩名男士竟也真的向我跪拜,搞得我一頭霧水。我也不認識他們,他們做我的兄弟都可以,我那時候也才四、五十歲,做我的兒女,不要說名分不該,就是年齡也不相襯。
這個女性在外表看起來非常正常,但實際上,大家都說她有妄想症,已住在山下幾年。後來並沒有對我構成很大的干擾威脅,只是不斷在外面散播,說她和我是七世的夫妻,把「梁山伯祝英台七世因緣」的民間小說,拿到山上來胡言亂道。對她,她不知道有損失,對我,個人損失事小,可是對佛教不該這麼冒犯。
在台北普門寺,每逢我在台上講說佛法的時候,總有一位非常有氣質的中年女性要送一杯茶,或者送一朵花來。我也覺得奇怪,平常在普門寺裡也沒見過這一個人,為什麼講座的時候都會出現?後來,聽說她是一個中學的國文老師,因為精神異常,有一些不正常的舉動,要我不必介意。
但是有一次,我和慈惠法師等人在樓下等電梯,她跑上前來就幫我拉衣領,端正我的衣服,旁邊還有好多男士、不知何處的客人,看到以後,想有這麼一位賢慧的女士對我這麼照顧,實在叫我有口也難以說明。甚至於,她也寫字條留在普門寺,教人務必拿給我,上面寫著:「我一定摘下天上的那朵雲……。」在她,是如詩如畫的感受;在我,覺得她不該有這樣的騷擾。
做一個出家人,尤其要在社會從事人間佛教的宣揚,每天都會跟很多人來往。那時候在台灣,最怕有兩頂帽子,給你戴上了就非常的嚴重。一頂是紅色的,也就是有共產黨的嫌疑;一頂是黃色的,也就是現代人所謂的小二、小三。這對一個出家人而言是嚴重的打擊,尤其對一個青年的出家人,是非常不利的行為。當然,貧僧也是人,我也有恩怨,我也有愛瞋,只是有些誤會,都教人非常的難堪。
早年在佛光山,有一個做電話接線生的十五、六歲小女孩,我要到客堂會客,經常會經過總機旁邊,一、兩年來沒有跟她說過一句話,但在經過的時候,她都起立向我問好,我因為會客時間匆促,也沒有跟她有語言的接觸。有一天忽然在路上碰到了,我想,應該說一句給她歡喜的話,不覺就脫口而出:「妳很漂亮啊。」
在我想,一個女孩子總歡喜人家讚美她美麗、漂亮。沒有過幾分鐘,徒眾慈嘉法師就來告訴我,那個時候我是佛學院的院長,他說這個女孩去問他:「院長說我漂亮是什麼意思?」慈嘉法師是一個非常正直的人,也不為她解釋,就罵她:「不要三八,不要亂說。」像這許多三八、亂說,我又有什麼辦法呢?
就這樣,貧僧至今老矣!人生許多的過往,都離開不了過去的往事情仇,但仇人我沒有,或者別人對我有仇,我對別人也沒有仇,這一切一切,就如佛陀說的,都當做是我們修道上的逆增上緣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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